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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师范大学 法学院,山东 济南 250014
张锋,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纸质出版日期:2023-09-15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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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锋.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生态化研究[J].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3,33(05):141-155.
张锋.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生态化研究[J].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3,33(05):141-155. DOI: 10.20004/j.cnki.ujn.2023.05.014.
DOI:
生态经济强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共生,是我国发展模式转型的必然选择。环境行政执法作为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,不仅保障环境治理的发展成效,也是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手段。我国传统“命令—控制”型环境执法方式强制性色彩浓厚、缺乏良性互动机制,需对执法主体转变执法理念,进行环境执法的生态化革新。基于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困境,我们应扩大多元主体、转变执法理念、更新执法方式。要促进环境行政机构垂直改革,引入环境行政约谈,适用环境行政合同等柔性执法方式,兼以适用刚性的“党政同责”追责制度,刚柔并济推动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的生态化发展。
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生态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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