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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民主中相互赋权的和谐社会——以深圳市福街商家草根组织为例
更新时间:2022-01-07
    • 协商民主中相互赋权的和谐社会——以深圳市福街商家草根组织为例

    • Harmonious Society: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ccompanying Mutual Empowerment——Illustrated by the Grass-root Organization of Commerce in Fu Street, Shenzhen City

    • 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  2006年第1期 页码:1-9
    • 作者机构:

    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,北京,100871

    • 基金信息:
   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“社团组织研究”(02JAZJD840002)的成果;第35届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
    • 中图分类号: C912.2
    • 纸质出版日期:2006,

    扫 描 看 全 文

  • [1]陶庆.协商民主中相互赋权的和谐社会——以深圳市福街商家草根组织为例[J].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06,{4}(01):1-9+91. DOI:

    TAO Qing. Harmonious Society: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ccompanying Mutual Empowerment——Illustrated by the Grass-root Organization of Commerce in Fu Street, Shenzhen City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, 2006,(1):1-9. DOI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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