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全部资源
扫码关注微信
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,山东,济南,250001
纸质出版日期:2004,
扫 描 看 全 文
[1]车言江.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[J].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04,{4}(04):71-73.
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, 2004,(4):71-73.
[1]车言江.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[J].济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04,{4}(04):71-73. DOI:
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, 2004,(4):71-73. DOI:
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上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
是专门规定原票据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利益平衡问题的制度。我国票据法颁布施行后
存有不少缺漏。《票据法》第12条第1款是否规定了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?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无权代理这两种情形能否适用善意取得?学者之间多有争议。针对这些问题
本文作者发表了自己的见解
认为我国《票据法》第12条第1款是关于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
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应该可作扩张解释
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无权代理这两种情形适用善意取得。
票据善意取得适用范围
0
浏览量
374
下载量
4
CNKI被引量
关联资源
相关文章
相关作者
相关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