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全部资源
扫码关注微信
济南大学中文系
纸质出版日期:1998,
扫 描 看 全 文
[1]张常修.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济南大学学报,1998,{4}(04):51-53.
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, 1998,(4):51-53.
[1]张常修.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济南大学学报,1998,{4}(04):51-53. DOI:
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, 1998,(4):51-53. DOI:
本文认为在汉语语法学中取消“字”的合法地位是受西方语言理论影响的结果。以形音义一体的“字”作为最小的语法单位,符合汉人的心理,切合汉语的实际,有利于推动语法研究的深入发展。
“字”词语素语法单位
0
浏览量
68
下载量
CNKI被引量
关联资源
相关文章
相关作者
相关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