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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大学中文系
Published:1998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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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张常修.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济南大学学报,1998,{4}(04):51-53.
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. 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 (4):51-53(1998)
[1]张常修.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[J].济南大学学报,1998,{4}(04):51-53. DOI:
应恢复“字”在语法学中的地位──纪念《马氏文通》出版一百周年. [J].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(Social Science Edition) (4):51-53(1998) DOI:
本文认为在汉语语法学中取消“字”的合法地位是受西方语言理论影响的结果。以形音义一体的“字”作为最小的语法单位,符合汉人的心理,切合汉语的实际,有利于推动语法研究的深入发展。
“字”词语素语法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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